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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114/5/19-6/13申請114-1轉系所注意事項。

教務處公告網址: https://aa.ndhu.edu.tw/p/406-1004-241077,r1064.php?Lang=zh-tw

一、第一志願轉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審理期間
(一)學生提出下一學期轉系、所、學位學程申請:114/5/19-6/13
(二)不需要看本學期成績的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審理期間:114/5/19-7/7(僅生醫系、物理系、歷史系、臺灣系、族文系)
(三)需要看含本學期成績的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審理期間:114/7/1-7/7
(四)若第一志願系、所、學位學程不同意,改送第二志願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審理期間:114/7/8-7/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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